PICC employees fined for misappropriation of 1.44 million, looking at misappropriation cases from big data

人保财险员工挪用144万被罚,从大数据看挪用资金案件情况丨内控与反舞弊

 星瀚 星瀚微法苑 2022-08-22 08:00 发表于上海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259.jpg

- 2022年第  153  篇文章 -



7月25日,银保监会和田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授权,针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丰支公司员工挪用保险费进行赌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当事员工杨某作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的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民丰支公司存在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挪用保险费的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月至4月,该支公司员工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保险费144.36万元,用于网络彩票赌博。



尽管本次只是行政层面上的处罚,但是挪用资金罪作为舞弊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之一,一直是星瀚企业内控与反舞弊法律中心关注的重点。本文我们结合《2020年度中国企业员工舞弊犯罪司法裁判大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刑事角度来看看上一年度挪用资金罪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的用途在法律上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

第二种情形是未超过三个月,但是进行营利活动的。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债券等活动。

第三种情形是挪用资金后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挪用数额上的的限制。常见的“非法活动”包括走私、赌博等。




归个人使用占比最大,营利活动金额最高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336.png


根据报告的统计结果,在明确资金用途的958起挪用资金案件中,营利活动有165例,借贷给他人有24例,归个人使用有605例,非法活动有207例。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341.png


营利活动、借贷给他人两个用途涉及的挪用金额比较高,平均金额分别为740.14万元与315.55万元,大大超过归个人使用及非法活动的平均金额。同时,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情形较为单一,最常见的就是参加线下或网络赌博。营利活动及借贷给他人通常用于投资理财。



“事权”、“财权”要留心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345.png


由上图可见财务、管理、技术、采购和销售岗位是挪用资金行为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5个岗位。其中,掌控“事权”的管理岗位和掌控“财权”的财务岗位是挪用资金金额较高的两个岗位,平均金额分别为458.55万元(总额13.66亿元)、356.89万元(总额13.88亿元)。管理岗位的挪用金额与管理人员能够掌握的直接经手、接触资金的权力息息相关。



金融行业案件频发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348.png


数据表明,金融业所涉的平均挪用金额最高,建筑业其次,然后依次为电热燃水供应业、商务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挪用案件中,有一例涉案金额高达4700万元,值得引起业界重视。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退赔难


在挪用资金的958例案件中,企业通过司法救济挽回经济损失的案例有439例,占总数的45.82%。各个挪用用途中,行为人退赔的情况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824143351.png


通常,各类新闻中经常会有类似“某企业某员工挪用资金用于网络赌博”的相关报道,这是现实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从数据中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一情形,即行为人将挪用的钱款用于非法活动等,由于资金难以收回,案发后可退赔的空间不大



结语


从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企业的反舞弊手段和合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就会给掌握权力的员工,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留下较大的舞弊空间。对于企业而言,事前构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完善治理机制,加强廉洁教育,应是当务之急。